628

7月1日 19:35–20:00 贵州卫视对628事件新闻发布会进行了现场直播

发布会上官方认定小女孩是自杀,在河中溺死前没有进行过性行为。

一名新华社记者,一名贵州电视台记者,一名贵州电台记者,和一名香港记者获得现场提问机会。提问的记者将网络上几乎所有传闻(小女孩被奸杀,有群众被打伤,小女孩亲属被殴打和被关押近派出所,两名涉案男子与政府官员和公安高层有亲属关系 等)进行提问。现场的政府官员对所有问题给予全部否认

关于李树芬溺水死亡事件的事实

2008年6月22日凌晨0时27分,瓮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在县西门河大堰桥处有人跳河。雍阳镇派出所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迅速派值班民警赶赴现场,并通知119人员赶赴现场。民警赶到现场立即开展救捞,因天黑施救条件有限,经持续紧张工作,于凌晨3时许将溺水女孩打捞上岸后,急救人员证实其已死亡。经向在场报警人刘某、陈某、王某询问得知,溺水女孩名叫李树芬,1991年7月生,系瓮安县三中初二(六)班学生。6 月22日7时40分许,雍阳镇责任区刑警队又派员进行了现场勘查、尸检和调查工作。

现已查明:2008年6月21日20许,李树芬与女友王某一起邀约出去玩,同李树芬的男朋友陈某及陈的朋友刘某等吃过晚饭后,步行到西门河边大堰桥处闲谈。李树芬在与刘某闲谈时,突然说:”跳河死了算了,如果死不成就好好活下去”。刘见状急忙拉住李树芬,制止其跳河行为。约十分钟后,陈某提出要先离开,当陈走后,刘见李树芬心情平静下来,便开始在桥上做俯卧撑。当刘做到第三个俯卧撑的时候,听到李树芬大声说”我走了”,便跳下河中。刘见状立即跳下河去救李树芬。王某急忙打电话给陈某,并大声呼叫救人。陈立即返回河边,跳下河中帮忙施救,陈见刘已体力不支,便用力先将刘拉回岸上。王某、刘某随即报警,并打电话通知了李树芬的哥哥李树勇(1989年12月9日生,瓮安县第二中学高三毕业生)。

关于李树芬死亡后有关部门的处理经过

瓮安县公安局根据调查结果,认为李树芬死亡一事系自己跳河身亡,属自杀,不构成刑事案件,并将调查处理意见及时告诉了死者家属。死者家属不能接受,认为有奸杀的嫌疑,要求进行DNA鉴定。6月25日下午,黔南州公安局派出法医赶到瓮安对死者进行复检,系溺水死亡。死者家属当时表示认可,但不安葬死者,要求公安部门责令王娇、刘言超、陈光权等人赔偿50万元。

7月1日,经反复向死者家属耐心细致的解释,其所有家属同意安葬,但要求下葬前再做一次尸体检验。现已决定,在今晚尸体解冻后,由省州县公检法部门法医联合进行复检。我们一定会高度负责地做好检查鉴定,并及时通报鉴定结果。

关于”6.28″事件的起因和经过

6月26日,经县工作组多次做工作,死者家属表示同意县工作组的协调意见,答应在6月28日签订协议了结此事。但6月28日16时,死者亲属邀约300余人打着横幅在瓮安县城游行。由于当日正是周六,街上人较多,部分群众尾随队伍前行,人越来越多。16时30分许,游行人员到县公安局办公楼前聚集。公安民警拉起警戒线并开展劝说工作,但站在前排的人员情绪激动,在少数人的煽动下,一些不法分子用矿泉水瓶、泥块、砖头袭击民警,并冲破民警在公安局一楼大厅组成的人墙,打砸办公设备、烧毁车辆,并围攻前来处置的公安民警和消防人员,抢夺消防龙头,剪断消防水带,消防人员被迫撤离。20时许,不法分子对瓮安县委和县政府大楼进行打、砸、抢、烧,一度冲击临近的县看守所,整个过程持续近7小时。

俯卧撑……这需要不下于刘慈欣大人在构思《三体》时的想像力才行

南闲历史上的今天

“628”的3个回复

  1. 俯卧撑好啊,可以锻炼上肢力量和胸大鸡
    嗯,这事太和谐了,不讨论得比较好,反正大家心知肚明
    我记得好多年前还有一档子类似的事情,不了了之了

  2. 给中央捅了篓子的事后会算账的……如果这篓子还没抹平最后会把捅篓子的当事人给拿出来灭掉给大家平气……你看周正龙先生为啥会抱着8个月前的犯罪证据不动摇?

diesirae进行回复 取消回复

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